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考前培训(第四期)通知
各县(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自2023年温州市实施“兵教师”政策以来,在促进学校管理、提升学生国防素养等方面效果初显,社会反响良好。为进一步推进“兵教师”政策走深走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于2024年7月中下旬联合举办第四期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面向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退役军人,实施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使其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并助力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顺利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从而具备参加教师公开招聘的资格。
二、培训对象
温州市退役军人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笔试考前线上线下培训:2024年7月20日-2024年9月1日(每周六安排一天);
笔试考前线下集训:9月7日-9月13日(集中培训7天);
普通话考前线下培训:2天(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考前线下培训:11月2日-12月上旬(每周六安排一天);
(二)培训地点: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四、报名条件
1.温州市退役军人;
2.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五、培训收费和其他
1.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笔试和普通话培训阶段 收费标准为4000元/人,笔试、普通话考核通过后,可以免费参加面试培训。
2.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申请退役军人职 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报销流程如下:
(1)学员预报名后,经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其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再由个人进行缴费,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开具收据;
(2)获得教师资格证后,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开具正式发票合并相关培训材料递交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由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后,学费返还退役军人。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或不符合享受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
训经费补贴条件的,费用自行承担。
4.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学员,如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举办下一期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时,可有一次机会免费参加。
5.“兵教师”招聘工作已列入退役军人“一十百千万”就业创业计划2.0版,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请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宣传,确保实效。
本期培训报名日期:2024年7月4日-7月6日。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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