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湖北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根据《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本次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9:00至8日16:00。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7月5日13:00至8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0日24:00。
考试时间:9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9月15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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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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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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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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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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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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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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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对象
在武汉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除符合湖北省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武汉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原件,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2.在武汉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时填写的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考。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名。就读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夜大、函授)和远程网络教育学校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报考。
3.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分为网上信息填报、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信息填报
第一步:登录
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
1.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必须首先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2.注册完成后按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
1.选择考区:考生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已毕业获得合格学历的考生按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港澳台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2.填报科目:考生根据报考学段类别选择相应科目。
3.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未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任何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重新修改并提交信息。
(二)网上资格审核
1.报名期间报考武汉考区的考生由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网上审核。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需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按网站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后,重新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填报科目,等待再次审核。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或修改信息的将直接被判定审核不通过。
(三)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9日至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1月8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登录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市招考办收到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复核结果后,将在网站上提供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请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010-58750487(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
2.本次笔试武汉考区报名审核继续实行网上自动审核方式(考生身份信息公安联网比对、学籍学历信息学信网联网核查)。笔试报名相关问题可拨打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咨询电话027-62545030。
3.考生须由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或委托培训机构替代考生本人报名造成后期无法参加考试及资格认定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6.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电话:010-82345677。
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010-59321108。
7.本公告内容,仅适用于本次教师资格笔试。本公告由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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