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江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时间公告

2021-12-20 16:59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开始时间是2022年1月8日—1月9日(考生人数较多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江西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时间已经发布,优路教育整理如下:

  一、面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1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科目。

  二、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按照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随机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考生只随机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3日—1月9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三、面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打印

  (一)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评审过程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二)面试合格证打印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凭打印的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社会人员身份证件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口簿,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二)考生面试试讲(或演示)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四)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江西教育网”(),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考区,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六)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打印《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症状,须持考前48小时内在省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抽题、备课等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环节按照要求摘戴口罩。

  (六)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身份核验环节,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人员。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

  (九)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十)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西教育网”()和各考区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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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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