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开始时间是2022年1月8日至9日,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已经发布,面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00-12日16:00,优路教育整理如下:
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至15日24:00;
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至9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考区选择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请报考以上学段类别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面试当天需自带所学专业教材。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科目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
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应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及安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师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有关报名及其他问题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6.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7.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8.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科目。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面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您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拨打考区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市州名称 |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访问) | 咨询电话 |
武汉市 | 武汉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各考区咨询电话见审核通知正文 |
黄石市 | 黄石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十堰市 | 十堰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宜昌市 | 宜昌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襄阳市 | 襄阳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鄂州市 | 鄂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荆门市 | 荆门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孝感市 | 孝感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荆州市 | 荆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黄冈市 | 黄冈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咸宁市 | 咸宁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随州市 | 随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恩施州 | 恩施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仙桃市 | 仙桃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潜江市 | 潜江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
天门市 | 天门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费为20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月3日至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提前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特别提示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九、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010-59321108。
附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