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曝光工程安全违规案例,监理工程师职责何在?
最近,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五起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揭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监理工程师在这一过程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职责,需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安全与行为合规。本文将深入探讨海口市监理工程师在助力工程安全中应如何履行职责,确保行为合规。
关于公布5起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各建设工程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不断推动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现将我市近期5起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海口市查处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3年8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口美丽沙项目1101-1201地块(1101地块)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美兰分局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口市查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案
2023年11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五期)(道路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开展专项巡查、未对现场施工开展专项巡视检查,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海口市查处海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3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紫竹园二期(二标段)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临边防护缺失、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等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于2024年5月对承建该项目的海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海口市查处皓邺(上海)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
2023年6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实验室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秀英分局于2024年3月对承建该项目的皓邺(上海)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海口市查处深圳国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4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口美丽沙项目1301地块(地下室,1-2#楼,3-5#楼,6#楼,7#商业)进行检查,发 现该项目存在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飘窗安全防护设置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 局于2024年7月对承建该项目的深圳国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 日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积极履行职责,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希望海口市的监理工程师们能够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利用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行为合规,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