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下半年专项检查开始:监理工程师如何确保工程安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这对建筑项目提出了新的安全要求。宁德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安全的主要监督者,需肩负起更大的责任。本文将深入解读通知内容,探讨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安全方面的关键角色和应对措施。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管在建项目:
为持续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根据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建重点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综函〔20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功能模块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25号)、《宁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宁建函〔2024〕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市管项目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
2.每个县(市、区) 随机抽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在建工程2个项目。
二、检查重点
(一)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塔机、升降机、门式起重机是否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有进行安拆告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
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现场技术负责人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存影像资料,是否存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做好危大工程验收公示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安拆作业人员、升降机塔吊司机与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范围内;上岗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影像记录。
施工现场是否配足特种人员,多塔作业现场是否配备足够信号司索工。
设备是否实行定机定人,升降机交接班时做好锁机或持证人员开机,禁止无关人员开机。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设备安全限位是否可靠。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超载保护器是否安装是否有效;塔吊力矩限位、重量限制器、回转限位、高度幅度限位等安全限位是否齐全有效。塔吊是否有安装风速仪。
标准节等主要结构件是否有清晰明显的出厂日期永久性标志,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腐蚀达到报废标准。
钢丝绳是否符合明书,吊索钢丝绳编结长度是否符合规范。
塔吊安全作业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干扰,周边有高压电是否有护措施及方案;群塔作业无有效防碰撞措施。
塔吊司机室与升降机吊笼是否安装远程监控,并有效监控。
(四)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企业、检测责任落实情况
建机一体化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日常检查、维保和一机一档制度。每月是否进行两次维保,维保检查结果是否进行公示。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建机企业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履职。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机械员、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履职;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员是否到场旁站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参与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安装、拆卸、月检维修保养危险阶段进行旁站监督,是否对安拆、维保、使用环节人员证件资质进行核实对照。
检测单位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建立设备原始检测可追溯记录。是否有按照省厅文件规定进行拍照留痕,及时将检测信息上传至监管一体化平台。
属沿街塔吊的,施工单位是否在省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如实登记信息,是否有针对可能影响的道路、居民区等情况完善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9日。
四、检查组组成
市住建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
组长:高*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检查组成员:周*、周*旺、机械专家2名、司机1名
五、工作要求
1.对责任主体不履职,按《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予以记分处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予以停工整改,并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违反法规法律的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住建部 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监理、一体化予以立案严肃查处。
2.检查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食宿从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宁德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通过提升专业素养,加强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能够在新形势下实现职业进步和突破。希望本文的分析与建议,能为宁德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参考。
来源: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