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要履行职责:铜陵市工程监理专项整治揭秘
2024年铜陵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专项整治行动揭示了多家监理单位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作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守护者,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本文将基于专项整治情况,探讨监理工程师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关于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我市建筑领域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铜陵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函〔2024〕89号),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组,在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监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检查自2024年6月起开展,从市、县(区)共抽取52个在建项目,其中铜官区18个,郊区13个,经开区5个,义安区8个,枞阳县8个,重点从企业资质、合同履约、实名制考勤及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等方面开展了检查,涉及46家建设单位、26家监理单位,共发现问题95个,下发整改通知35份,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从检查情况看,所查项目监理单位多数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对专项整治不重视,多数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未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大部分监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不符要求,项目总监多数未对工程款拨付分账管理进行审核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对工程款分账管理审核,如:铜陵市义安区顺安中学改扩建工程;
(二)未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如东湖一路(新城大道—八宝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路基工程(一标段);
(三)未落实实名制考勤,擅自变更项目总监,如:仓储库房项目-2#仓库;
(四)未开展监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总监未正常履职,部分监理员证书造假,如:江南人家二期项目。
三、处理结果
针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况,对部分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建函〔2019〕105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具体如下:
(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中学改扩建工程
给予监理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
(二)枞阳经开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员工之家一期)
给予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项目总监李小军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三)东湖一路(新城大道—八宝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路基工程(一标段)
给予监理单位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项目总监黄杰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四)仓储库房项目-2#仓库
给予监理单位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项目总监王恒强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五)江南人家二期项目
给予监理单位安徽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项目总监尤田查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鉴于该公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存在弄虚造假行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建议建设单位慎重选择该公司作为合作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监理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不断优化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理管理职责和实名制考勤制度。
(二)我局将继续做好监理市场行为日常巡查,督促监理人员履职尽责,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推动我市监理从业人员素质的稳步提升。
2024年11月7日
铜陵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专项整治行动揭示了多个监理单位在履职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作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希望各监理单位能够加强自查自纠,规范资质审核和考勤管理,落实工程款管理,杜绝证书造假行为,全面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平和信誉,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