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程质量:东营市强化监理工程师信息管理职能!
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不仅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者,更是信息管理的重要执行者。近日,东营市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此背景下,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履行职责,了解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助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压实数据审核监管责任,规范审查流程,确保工程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录入平台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统称“参建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录入相关工程项目信息,同一个工程项目不得重复录入,牵头单位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应事先征得其他参建各方同意,汇总填报相关信息,其他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牵头单位完善相关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登录“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录入项目信息。
东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拟改造升级,录入平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规范项目录入内容
录入平台的项目应为东营市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3类,市政工程项目需明确工程用途。录入内容应符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附件1)要求。
三、业绩审核部门
业绩实行县区、市两级审批。根据项目属地原则,业绩审核部门为项目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审批,市级项目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审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单体信息、建设单位和各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等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
入库项目信息应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建筑市场监管两个股室(单位)共同审核。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审核原则,根据项目录入牵头单位类型(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监理企业),对应的勘察设计或建筑市场监管股室(单位)为牵头审核部门,两个股室(单位)共同配合完成业绩审核工作。
四、项目入库(补录)流程
1.企业通过省平台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企业需在“项目基本信息”的其他附件材料处,上传项目入库申请(格式参照附件2)和《企业和个人业绩审核表》(附件3)。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工程项目,同时在“附件”上传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
2.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收到企业入库申请后,向项目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业绩核查函及附件3,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在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对附件3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3.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附件3报送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对县区初审后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分批次在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省平台审核通过后自动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
4.业绩补录范围为已竣工验收但未归集到全国平台的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工程项目。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参建单位需要补录或更正业绩的,应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省级平台申请。
五、项目勘误、数据等级标定流程
(一)项目勘误流程
1.对于全国平台展示的项目信息存在错误数据的,企业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提交《工程项目信息勘误申请表》(格式参照附件4)。申请中应如实填报勘误项目信息的错误原因和内容,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报送。
2.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收到企业项目信息勘误的申请后,向项目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业绩核查函及附件4,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对勘误信息予以核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附件4报送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3.经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审核无误后,在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
4.公示结束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通过市平台将勘误数据推送至省平台,并通过省平台“项目勘误模块”选择要勘误的项目及具体环节,同时将勘误公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项目勘误情况以公文形式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勘误数据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项目“标B”流程
新补录和勘误的项目,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推送时标为“B”级。其他已在全国平台展示项目按以下流程办理。
1.对于拟申报省级权限审批资质,用于资质升级,信息完整准确、数据等级已在全国平台标记为C、D的项目,企业需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提交《项目信息“标B”申请表》(格式参照附件5)。
2.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向项目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业绩核查函,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业绩核查确认意见书》(格式参照附件7)以公文形式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3.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市平台标记为B级并按要求推送省平台。
(三)项目“标A”流程
1.对于拟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资质,用于资质升级,信息完整准确、数据等级已在全国平台标记为B的项目,企业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项目信息“标A”申请表》(格式参照附件6)。
2.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向项目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业绩核查函,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业绩核查确认意见书》(格式参照附件7)以公文形式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3.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核实无误后,每月20日前通过省平台项目“标A”模块,将项目情况、业绩核查表、项目信息“标A”申请表以公文形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月月底前组织项目实地核查,核查无误的标记为A级,并将数据登记结果推送至全国平台。
5.项目一旦标记为A级,不可再进行修改。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录入实行自愿原则,录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录入的项目信息需全面、准确,一经在全国平台展示,不得随意删除。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项目业绩审核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审核把关,防止虚假业绩入库。对企业提报信息及附件是否涉密进行专门审核,并在回函报告中单独注明审核情况。
(三)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审核工作的权力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出现权力寻租等行为。
(四)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随时抽查业绩核查情况,发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虚假项目信息的,约谈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信息。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2.业绩入库申请书
3.企业和个人业绩审核表
4.工程项目信息勘误申请表
5.项目信息“标B”申请表
6.项目信息“标A”申请表
7.业绩核查确认意见书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此次东营市发布的通知,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响应,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希望所有监理工程师能够不断学习,掌握新动态,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为行业的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来源: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