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广元市出重拳!严打监理工程师违规挂证行为

2024-09-21 10:39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违规“挂证”行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广元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核心角色,必须坚持持证上岗,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实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

《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


三、主要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对专项行动再安排再部署。要指导、督促本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动,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不得违规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会员单位(个人)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行业自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采取短视频、LED显示屏、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建筑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招标定额科、行政审批科、市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造价招标中心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要加强与当地人社、公积金部门的对接,结合人社、公积金部门反馈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定期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勘设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处理;建管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工程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处理;招标造价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造价工程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处理。要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所申请的相应资质不予核准;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注销等手续,确保专项治理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建筑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招标定额科、行政审批科、市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造价招标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要全面总结本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文件。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实际,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建筑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招标定额科、行政审批科、市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造价招标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和完成整改时间,确保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9月1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联系人:郑林;联系电话:0839-3265038;邮箱:524351096@qq.com)。自2024年12月起,于每月5日前汇总本辖区上月查处情况,填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25年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二)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2. 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本文详细解析了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专项治理通知,强调了持证上岗对广元监理工程师的重要性。希望监理工程师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广元市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打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来源: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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