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理企业责任重大!
为推动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铜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布了4月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暗访情况通报。通报指出多起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强调监理单位责任,尤其立即自查自纠,强化制度措施落实,防止扬尘污染问题的反弹,通报内容如下:
铜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4月份巡查暗访情况通报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建交通局,市质监站,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铜铁治办发〔2023〕22号)《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2024年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查建筑工地裸露黄土不覆盖、出入车辆不冲洗、降尘抑尘设备不使用等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措施落实不细、不严的突出问题,市质监站每月开展巡查暗访,现将4月份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共性问题
(一)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实不细。4月23日、24日市局陪随机抽查新区大唐养生小镇DK5项目、牡丹园片区雨洪利用与生态修复工程、绿地不夜城、雍照华庭、榕溪林岳、新区花半里项目、溪山居项目和中骏璟峰项目等8个项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除了榕溪林岳1个工地,其他7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实不细的问题。
(二)监管责任落实质效较差。一是各区县住建部门落实省厅月报(每月18日前扬尘治理统计报表和月度工作进展报告)、市大气专项办周报(每周四)和月报重视程度不高,特别是王益区住建局多次督促,仍存在迟报现象。二是各区县住建部门能够按要求加大督导检查频次,但是该停工整治的没有停工整治、该处罚的没有处罚。截止目前只有印台区处罚了1起,其他区县未上报处罚情况。
二、建筑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典型问题
(一)铜川金鼎小区(溪山居)项目。建设单位铜川新睿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1.大面积土方覆盖不到位。2.土方作业区降尘措施不足。3.非作业区堆放的大量土方未覆盖。
(二)铜川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办公楼等综合设备间项目。
建设单位铜川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1.施工现场及土方作业未见降尘措施。2.大面积黄土未覆盖。3.施工现场未做到100%封闭围挡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立查立改,强化监管。针对共性问题,各区县住建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按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导则(试行)》和《2024年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等政策规定,抓制度措施落实。针对典型问题,新区住建交通局督办项目单位立即停工整改,限期整改落实各项抑尘措施。拒不整改落实或限期整改验收不达标的,依据《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按照《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铜发〔2023〕8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等规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等扬尘治理制度规定,并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严防扬尘污染反弹。
市局将根据市质监站每月巡查督查、督办交办落实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于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监理企业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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