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住建局发布整治方案,监理市场迎来新变革!
监理市场的发展一直深受各方关注,近日云南住建局发布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旨在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实监理责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监理企业和工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适应快速发展的行业需求,整治行动的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实监理责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按照《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严厉打击工程监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效督促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切实发挥工程建设的“卫士”作用、建设单位的“管家”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探头”作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整治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正在实行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注册地在我省并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以及外省监理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
三、重点内容
(一)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职责范围是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对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要主动协调工程监理单位与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按合同约定授予工程监理单位必要的权利,支持工程监理单位独立、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理企业的工作,服从监理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二)规范市场行为。监理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不得恶意低价竞争,扰乱监理市场;不得采用减少派驻现场监理人员、降低监理工作质量标准、减少合同服务内容、放松监理要求等方式“低质履职”。监理企业要主动适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接受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委托: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三)加强现场监理。工程监理企业要派出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配置要求,要标准化配置现场监理办公室及硬件设备,监理人员要落实“三件套”制度,主动亮明身份,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制度。监理企业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定期巡查、考评。
(四)强化廉洁执业。监理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劳务班组、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监理对象提供的补贴费、加班费、礼品礼券、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监理对象安排的商务宴请、休闲娱乐等活动,不得在监理对象处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在监理对象处兼职或为其提供有偿服务,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劳务班组,不得获取可能影响监理工作公正性的报酬。
(五)加强履职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将日常监督工作和对项目监理工作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对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重点抽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实施旁站、签发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单及复查问题整改结果、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项目监理机构月报、落实“安全日志”制度及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严历查处并公开曝光监理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劳务单位以及租赁单位等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出借出卖资质以及项目监理人员只签字不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倡导科技赋能。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4月、5月)
各地要迅速组织辖区内监理企业(含外地在滇从事监理业务的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自纠,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整治到位。
全覆盖检查阶段(2024年6月至8月)
五、工作要求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9日印发
(信息来源于云南省住建厅官网)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监理企业和个人必须积极应对和落实各项措施。监理企业需要完善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岗位职责、培训和透明化操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而监理工程师个人则须提升专业能力,严格履职尽责,增强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通过合规经营和严格履职,监理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为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