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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官方:监理企业要推动建筑市场秩序问题整治工作

2024-05-24 09:10

在当今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市场秩序问题频发,如何规范和整治这些问题已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作为建筑项目管理的关键参与者,监理企业在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此福建省住建厅官方发布公告,强调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建筑市场秩序问题整治工作,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交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制定了《2024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实施,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日

附件部分内容如下:

2024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建筑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多发易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厅党组关于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巡视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织密工程发承包全流程监管网络,深挖彻查标前、标中、标后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弱项,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建筑市场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2.2023年以来开展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标前阶段:违法发包,“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

标中阶段: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等行为。

标后阶段:转包、违法分包、“甲指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承诺的拟派出人员未到岗履职。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行业乱象(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1.市、县开展“双随机”检查。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市、县两级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纳入整治范围的工程项目。对招投标项目的抽查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对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的检查在项目现场开展。近两年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工程款、近两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季度信用排名后50名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标前阶段,重点检查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以及以会议纪要为依据确定投标资格条件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工程项目发包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标中阶段,充分应用招投标大数据分析结果,筛查电子投标文件雷同线索,依法查处串通投标行为;聚焦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重点分析畸高畸低的技术文件评分,严查评标专家违规评标行为;标后阶段,灵活应用个人所得税、闽政通、省实名制平台等软件,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及到岗履职情况,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线索,按照建市规〔2019〕1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处罚。严格落实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大严重违法企业惩戒力度。(责任部门:各设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2.省、市开展层级监督检查。

 

3.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1.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1)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系统规范招投标全流程各环节程序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

(2)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2.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

(1)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修订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和标准招标文件,进一步规范类似工程业绩、资质资格加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以及EPC+F或O模式。

(2)指导督促地市完善“评定分离”机制,推行定标要素公开,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3)完善施工项目投标报价监管机制,规范企业投标报价行为,遏制串通投标。

 

3.健全施工过程监管机制

(1)修订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办法,新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及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作为检查内容,实现建筑市场行为全流程监督检查全覆盖。

(2)建立健全资质、市场、现场联动监管,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强化核查结果应用。明确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相关要求,对申领施工许可证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省实名制平台进行现场考勤履职的,对中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重点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指导。

 

(三)落实联动机制。

 

(四)加强案例宣传。

 

(五)做好信息报送。(信息来源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作为建筑项目的实施监督者,监理企业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中之重,监理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检,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确保施工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总之,监理企业在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整治中肩负着重要责任,需要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专业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通过监理企业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问题将得到有效整治,行业将迈向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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