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法考中这些常见词汇的书面解释
关于一些法考中的常用词汇你都具体了解它的含义吗?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懂是什么意思,但是如果让你总结出来成书面语言可能就变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
那么该如何解释一些常用词词语呢?
提问:什么是刑事诉讼呢?
刑事诉讼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提问:那么什么又是刑事诉讼法呢?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通过上面词语的提问,是不是一些考生就明白了,好多概念自己都懂但是如果让你解释就变的很困难了。
不过各位不着急,以下是本文真理的部分刑诉法常见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职能: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
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行使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
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的安全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监狱:监狱是指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实现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主要场所。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专门机关。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刑事诉讼中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当事人:是指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公安司法人员以及当事人之外,参与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被害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的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自诉人相当于自诉案件的原告,通常是该案件的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指公诉案件中,被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后,被追诉人称为被告人。
反诉权: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申请复议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