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管理,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及建设领域的专业性与稳定性,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二、申报材料
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与受理
步骤1:申请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关于开展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办理结果:系统内直接收件。
步骤2:受理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关于开展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办理结果:系统内直接受理。
第二步:审查
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6工作日
审查标准:同上
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第三步:决定
步骤1: 决定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同上
办理结果:1.符合相关决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不符合相关决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步骤2: 制证(不计入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同上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备案后系统自动生成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第四步:制证与送达
步骤: 送达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同上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备案后系统自动生成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四、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楼219、221注册科
交通指引:43、85、79、121、313等公交到燎原站下车步行500即可(无纸化,网上办理)
五、网上办理
在部门系统申请方式承诺
【Ⅱ级(三星)】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Ⅲ级(四星)】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Ⅳ级(五星)】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此次变更注册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福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虚假申报的,将不予受理或撤销其注册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期待大家在工程造价领域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福建省的建设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