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黑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指南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发布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指南,旨在明确变更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确保注册人员能够顺利完成执业单位变更手续。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
2.自然人主题分类:证件办理
3.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4.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5.法人主题分类:无
6.联办机构:无联办机构
7.是否网办:是
8.通办范围:全省
9.是否有中介服务事项:否
10.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1.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第七条 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注册的申请、受理和办理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须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填报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负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注册并核发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2.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13.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4.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暂无特别说明
15.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16.数量限制及说明:无
17.信用承诺方式:无
18.是否可移动端办理:是
19.网上办理深度:(全程网办)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二、审批结果
1.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2.办理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是否支持快递办理结果:否
4.办理结果样本:见附件
三、线下办事点
-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三楼B区(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综合业务办理窗口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0451-82612551
- 监督投诉方式:0451-82600324
- 四、受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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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1.申请人: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请程序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禁止性受理条件:无禁止性受理条件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五、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审查标准:材料齐全2.初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批准文书/不予批准文书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许可条件3.审查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同意初审意见/不同意初审意见审查标准:材料是否满足审批条件4.审核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是否同意审查意见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许可条件5.办公室审签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是否同意审查意见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许可条件6.加盖电子公章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是否同意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六、申请人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1 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2份 必要 2 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3 手写签名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4 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5 劳动合同(非退休人员提供)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6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非退休人员提供)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7 退休证明(退休人员提供)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8 劳务合同(退休人员提供)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9 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提供)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10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请距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的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电子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通过本指南的详细解读,希望广大二级造价工程师能够清晰了解变更注册的各项要求和流程,顺利完成执业单位的变更工作。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将持续优化服务,为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注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