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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4-08-01 17:30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号召,不断提升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人教〔2024〕14号)要求,更新迭代造价行业知识,加强建设造价“三支队伍”,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2.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3.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包括:1.网络教育;2.面授培训;3.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4.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教材编写、培训授课;6.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市造价管理信息期刊(协会期刊)上发表文章等。

4.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数字化管理,造价工程师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4号)中的学时认定标准,登录“浙江标准造价-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进行学时申报,经学时审核,形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为更快速便捷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已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对接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

5.注意事项

结合浙江省造价行业发展趋势和现行计价依据要求,浙江省已开通网络教育“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造价工程师可根据需要登录学习,该系统数据已自动对接“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中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造价工程师无需再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6.咨询电话

市场监管室:0571-89892104、88050375

省造价协会:0571-88058079

技术支持:0571-86950235

 

信息来源: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请全体二级造价工程师及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共同促进我省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等详细信息,请留意后续通知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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