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指南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二级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人才,其角色日益重要。为确保二级造价工程师能够顺利执业,并维护行业的规范与秩序,新疆地区特制定了详尽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指南。本指南旨在帮助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了解并顺利完成注册流程,以便能够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正式开展工作。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650000010183533R2000117056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面向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通办范围 | 跨市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50000010183533R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现场办事次数 | 0 次 | 网上办理深度 | IV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 冬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双休及国家和自治区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苇湖梁街道 立井东社区 准噶尔街299号 益民大厦3楼 A区 D09-D12窗口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受理条件
- (一)服务对象: 自然人
- (二)受理条件: 经本人申请;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 3.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注册单位不一致的;
- 4.未达到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 5.受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 6.因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二)企业审查并上报
(三)办事大厅受理、审核
办理材料
(一)有效的身份证件(免提交)
(二)职业资格证书(免提交)
(三)继续教育证明(取得资格证书超过三年)(免提交)
(四)劳动合同(免提交)
咨询投诉
(一)咨询方式:0991-2822564
(二)监督投诉方式:0991-2821776
在遵循严格的申请条件和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后,二级造价工程师们将踏上专业发展的新征程。通过新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与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注册许可,正式成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队伍的一员。这不仅是对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新疆乃至全国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希望每一位二级造价工程师都能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为建筑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信息来源:新疆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