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注意:工程量清单怎么做?
工程量清单是在施工前编制的,详细列出了工程项目中所有单项工程的数量和种类的文档。它是招标、计价、签约和施工管理的基础,也是后期结算的依据。通常,工程量清单会按照工程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划分,以便于各参与方理解和操作。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概念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被《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所替代。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工程量清单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四)工程量清单的分类
1、招标工程量清单: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五)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增值税)项目清单组成。
(五)《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项目编标应由“沪”和九位编码组成。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国家计量规范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未规定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1、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各专业代码(0×)与B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2、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的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