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需警惕: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项目的安全管理教训
各位建筑行业的从业者们,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二级建造师需在各类建筑项目管理中履行严格的安全职责。近期,关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的一个项目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相关责任人王*贵作为项目经理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受到了行政处罚。此事件也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规范的重要性,以下是事件的具体详情。
建督罚字〔2024〕118号
王*贵:
2024年1月7日,位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大龙湾片区的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北片区)项目12#楼有2名作业人员在吊篮内安装9层东侧玻璃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北新区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北片区)项目“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芜政秘〔2024〕1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分包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统一协调、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94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希望各位二级建造师能够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措施,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与安全实施。安全不但是对从业人员的保护,更是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建筑行业朝着更加安全和规范的方向健康发展。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新公告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