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注意!连云港市启动“挂证”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2024-10-25 09:19

对于二级建造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保持职业操守和合法合规非常重要。近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违规“挂证”行为展开专项治理,此次治理工作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相关企业和个人:

为进一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自查自纠工作,通知、指导、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抓紧督促“挂证”企业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要求企业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自纠表(附件2)及注销查询结果或社保(或公积金)整改证明,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31日前一并报送市住建局。

自查自纠期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于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底)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在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建立违规“挂证”投诉举报台账,逐一登记并及时受理、处置、答复。各地要及时组织对省厅“涉嫌挂证行为线索清单”进行核查,同时做好举报“挂证”行为的信访工作,信访投诉件中,举报人需提供其真实联系方式,被举报人的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单位等详细“挂证”线索,未如实提供的可不予受理。同时,各地应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所列6类情形的,应提供“6类情形”证明材料(附件3),情况属实的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属于“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或者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及时移交处理。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其承建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疑似“挂证”线索信息情况不属实的,请联系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括以下附件证明材料:1.企业与相关注册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企业为相关注册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期限大于等于人员注册期);3.相关注册人员在企业期间的月工资发放记录凭证;4.企业关于相关注册人员的考勤记录;5.其它证明相关注册人员是本企业正式员工的材料。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相应注册机关将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附件4),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专项治理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公开。市、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附件5),及时受理核实投诉举报事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实施处罚的聘用单位和注册人员,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要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应认真梳理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加大对频繁变更人员及使用频繁变更人员单位重点监管;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制度,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要认真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将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每月15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并于2025年2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台账资料。

 

以上信息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连云港市希望能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杜绝“挂证”等违规现象,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呼吁所有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积极响应这次治理行动,共同努力维护建筑行业的公平与秩序,为实现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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