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触电事故警示:二级建造师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他们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更直接影响到工地安全生产。近期,在弋江区白马街道发生的触电伤害事故中,因项目经理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酿成了严重的事故,给安全生产管理敲响了警钟。
王*:
2023年5月5日,弋江区白马街道芜湖市义柏晶圆与半导体精密载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外包单位芜湖市顺安架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根据《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弋江白马义柏晶圆与半导体精密载具设计与制造项目“5·5”一般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弋政秘〔2023〕24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分包单位未报批进入危险区域作业行为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91 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次事件警示我们,二级建造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推动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希望广大二级建造师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责任,以确保所有项目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