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解答:领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何注册?
目前,2024年四川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不少同学会关心,领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何申请注册呢?我们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回答,进行了整理,希望以下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账号,根据网页提示完成实名注册
2.下载“天府通办”手机APP
3.完成人脸识别。
4.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5.找到“直通部门”,点击进入
6.找到“省政府部门”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进入
7.在“个人服务”下找到“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点击“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注意:【二级建造师与二级建筑师仅差一字,注意不要进错事项】
那么,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呢?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1 | 增项专业资格证明(《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2 | 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3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4 | 二级建造师职(执)业资格证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5 |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6 | 学历证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7 | 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告知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8 | 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受理条件如下: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的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事项,进入“申请”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保存”并“上报”至单位,经单位确认后提交业务申请至办理机关;
2.受理:办理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通过系统告知原因;
3.审查:办理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对批准注册的,由办理机关向社会通告;对未批准注册的,由办理机关通过系统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
5.制证:对批准注册的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关于注册材料的内容来源于四川政务服务网,如需材料实例样本,可前往原文查看。
希望本文整理的操作流程能为大家提供清晰、详细的指导,助力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注册。成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后,大家将有更多机会施展才华,为四川建筑事业贡献专业力量。祝愿大家注册顺利、事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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