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5年二建《法律法规》核心知识点:规划变更

2024-06-11 14:23

目前正值准备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最佳时期,距离考试约有一年的时间。胜利的秘诀在于提前制定计划和科学安排复习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地备考,《法律法规》科目的核心知识点已为大家精心整理,希望能为你的深入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利用这段宝贵时间,制定实际可行的复习方案,从现在起扎实打好基础,稳步提高。以下是《法律法规》科目的重要内容解析,希望同学们能通过这些精华资料加深理解,提高备考效率。让我们一起了解这些关键知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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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三: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知识点十四: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2)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4)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知识点十五: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知识点十六:规划变更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知识点十七: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情形

1.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2.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

3.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①投资额 30 万元以下;②建筑面积 300 ㎡以下;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

4.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知识点十八: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申请延期应当在期满前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延期超过延期次数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希望这些内容能为你带来实质性的帮助。通过深入学习这些知识点,你不仅能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科目的特点,还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们坚信,凭借系统的复习和科学的备考策略,你一定能在2025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充分利用这一年的宝贵时间,朝着你的目标不断迈进。

 

祝愿所有计划参加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都能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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