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二建报名时间确定:3.24-4.3
据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吉林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确定为3月24日-4月3日,考试将于6月3、4日举行,特此提醒大家注意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错过考试。
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报名流程,我省报名系统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4月3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进行处理。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4日(周六、周日休息)。
凡是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考生,可自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不能系统自动核查通过或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报名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6日。
经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或系统自动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四、资格证书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考生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保留到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
(二)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领取,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
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