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经济补偿
2020年二建备考进入冲刺阶段,为帮助考生们更好地进行复习和备考,优路教育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的历年考试重点进行了整理,以下是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经济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①劳动合同期满的;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题】
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不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C.因劳动者同时与他人建立劳动管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参考答案: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