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二建《法规》数字及时间考点: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在即,为帮助考生提高备考效率,顺利通过二建,优路教育整理了2020年二建《工程法规》时间及数字考点,以下是2020二建《法规》数字及时间考点: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大家一起看看吧!
1、实际竣工日期争议处理:
(1)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付款时间的确定(利息计付日期):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未交付,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选择权):
(1)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原因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试用期期限(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7、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
8、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时效期:1年起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9、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情形:(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2)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11、租赁合同时限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要求:期限6个月以上的,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