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第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张进波等935人注册名单
近日,山西住建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张进波等935人注册结果的公告,经审核共有93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以下是内容详情。
关于2020年第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张进波等935人注册结果的公告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准予准予张进波等408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刘开强等80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杨素海等286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戴明等143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贾蔚明等18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贾蔚明等18人原注册证书失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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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