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即将关闭
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公告已公布!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将于9月3日关闭,为帮助大家顺利报考二建,优路教育整理了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官网。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8月27日至9月3日
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考生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未绑定本人手机号,密码忘记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报名点重置密码)考试报名系统。若未注册需先注册账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请考生牢记个人注册信息,注意不要泄露注册信息。
2.选择“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专业)考试”。
3.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阅读完毕”,下一步选择“考试报名”,认真阅读《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此项承诺”,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4.填写工作业绩(老考生无需填写),业绩至少填写一项,所填写业绩要能体现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5.上传附件。
考生选择各自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及要求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报考所使用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间无法体现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还需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前学历、岗位证、社保凭证等;(2)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时都必须包括体现证号及发证机关用印的页面。
6.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表》交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7.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本人签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等报考材料扫描件。
8.确认所有填报信息与上传的报考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报考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9.修改报名信息。
未缴费的考生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可点击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的“信息修改申请”按钮,进行报名信息修改。一旦修改,系统将自动退回报名信息,报名表将自动删除,视为要重新报考,考生须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考须知
(一)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次考试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举行的两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并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考后资格审核时,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从2020年度起,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合格情况下,需要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成绩继续有效。
(四)考生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查询”一栏;
2.在单位名称栏输入单位全称(系统无模糊查询功能,考生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查询时输入的单位全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该单位所有报考考生的名单,栏目下方显示统计人数;3.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在提示框内输入考生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会显示考生填报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所在单位可自行查看核实。
(五)办理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网址)。
六、考试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答题卡、纸上的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主观题在答题纸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含碳素)、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相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
七、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
(一)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员须于2021年2月22日至26日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