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公布
广大考生:
黑龙江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一、诚信应考提示。请广大考生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对考试期间违纪违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二、考试成绩查询提示。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考试成绩信息查询”按钮,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望各位考生相互告知。
下面附上黑龙江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常见相关问题解答:
1. 什么是报名承诺制?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黑龙江考区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
即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
答: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3.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对提供虚假信息、不遵守考试纪律、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 报考初级资格的学历要求如何?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其中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
5.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
答: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5. 现役军人如何报考?
答:现役军人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军官证报名。
6. 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须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前上网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