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三)
在积极备考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的过程中,掌握《法律法规》科目中的关键考点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优路教育提供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资料包旨在帮助考生深入理解和记忆这些重要内容。在这份资料中,红色代表重要考点(必须掌握的部分),绿色标示易错易混点(容易失分的地方),而蓝色则提供辅助记忆的技巧。
【考点 8】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记忆方法:协议、专职
【考点 9】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记忆方法:资质、协议或条款、协调管理
【考点 1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
第六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现场检查权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理权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紧急处置权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权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考点覆盖了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安全管理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等关键领域。这些考点不仅涉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还包括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的具体职权。记忆方法如“协议、专职”和“资质、协议或条款、协调管理”等,为考生提供了有效的记忆支撑,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和运用这些重要的法律知识。优路教育预祝所有备考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的小伙伴顺利通过考试,拿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