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结合】安工《法律法规》固基考点:煤矿行政许可
根据历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将在8月份开始。为了让考生对2021年安工考试内容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本站结合历年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考试真题总结和整理了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煤矿行政许可,一起学习一下吧。
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第五条 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多选题
1.煤矿从事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煤矿证照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煤矿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应当于5日内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B.煤矿从事生产,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C.证照颁发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D.煤矿从事生产,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煤矿未依法取得有关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参考答案】BDE
考生们在复习时要结合自身学习方法和习惯去记忆和理解知识点,这样才能更好的备考学习。本站持续更新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讯,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