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2021年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07人公告

2021-08-03 15:12

  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107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6:30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9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学校:市第一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实验高中,市第六高级中学,市第七高级中学,市第八高级中学,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中心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莲花第一幼儿园、市莲花第二幼儿园、市石油铁北幼儿园,锦西工业学校,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共计73名。(具体招聘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学校: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小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郊中心小学,共计34名。(具体招聘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8月10日(含)至2003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

  5.市直学校招聘对象限辽宁省户籍。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招聘对象中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限辽宁省户籍,其他学校限葫芦岛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及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1年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体育、语文除外)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3.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以下3个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6:30。

  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注册后进行信息填写,凡是带“”号的选项为必填项,考生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照片需要近期免冠1寸照片,控制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须为本人照片。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12日11: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后,须重新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缴费截止时间顺延至8月13日11:00。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取消(或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的后续公告,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列入社会不诚信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市直学校招聘岗位不得低于50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学校招聘岗位不得低于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包括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教师)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学前卫生学》。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

  2.现场资格审查

  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成绩及名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还需进行实践操作)。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包括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教师)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50分+弹唱20分+舞蹈30分,具体内容是:

  (1)微型课:时间为5分钟;

  (2)边弹边唱: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时间为2分钟;

  (3)舞蹈:考生可自选舞蹈曲目,舞种不限(道具及服装及音乐U盘自备),时间为3分钟。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入职后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葫芦岛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组织笔试、面试等公开招聘工作。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葫芦岛市教育局:0429—3152663,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30。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0429—4421995,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附件:1.《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计划信息表》

  2.《2021年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信息表》

  3.《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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