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2人公告
2021年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12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至2021年5月21日17:00,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1年5月23日,面试时间:2021年5月25日,笔试时间:2021年5月26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于2018年开办,为广州执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是海珠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为吸引优秀教育人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在编中小学教师。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招录人员工作地点在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共招聘教师1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心理1名、信息技术1名,招聘职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包括2021年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非2021年毕业生必须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6.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7.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工;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 “事招雷达”、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发布招聘公告。按照网上报名、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至2021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1年5月22日14:00-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未能在上述时间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2021年5月23日(暂定)。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当天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预计在2021年5月24日,8:30-12:00(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21年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资格审查一览表》(见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6.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
(五)面试(说课/试教)
时间:2021年5月25日(暂定)。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说课/试教)结束当天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六)笔试
时间:2021年5月26日(暂定)。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符合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免笔试,其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当天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6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方能聘用。
2.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2021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能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职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聘用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根据广州执信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州执信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八)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0922502 (资格条件咨询)、(020)8775813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监督电话:(020)87758135、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执信中学负责解释。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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