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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3人)

2021-04-22 16:17

  2021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招聘人数:3人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5月1日(报名截止到5月1日下午5:30)


  衡阳市第一中学系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前身为1884年创办的船山书院,迄今已有137年办学历史。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办学品位、实施名校战略,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市第一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1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须从事同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五)英语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服务期内的公费师范生;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7.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有吸毒史的人员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在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包括资格初审阶段)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5月1日(报名截止到5月1日下午5:3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13908449896 刘老师13875640521 唐老师13786411302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电话:0734—8811371。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网络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下午5:30)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招聘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报名,将报名表及电子照片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指定电子邮箱(hysyzzp@163.com),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4张1寸照片、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21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

  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⑥普通话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提供);

  ⑦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⑧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的证明)。

  ⑨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

  3.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为确保招聘质量,所有招聘岗位设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4.注意事项:报名参考人员在报名参考各环节均应符合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立即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衡阳市第一中学可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必要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考试方式均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试教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把相关资料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录用。学校再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为3年。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有连续工龄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12/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疫情防控:

  0734—8811371 (衡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2021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2021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下载打印)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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