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 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出入 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彩钢板顶盖、 阳光板顶盖等)。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
(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灯光控制室处于舞台局部楼层的二层,若只有一层则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 面积。
(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 面积。
(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6)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其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设计出挑宽度大于或等于 2.10m 时才计算建筑面积,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
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间)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如建筑物大堂内的楼梯、跃层(或复式)住宅的室内楼梯等应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的楼梯间层数按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当室内公共楼梯间两侧自然层数不同时,以楼层多的层数计算。
(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不论是否有顶盖都需要计算建筑面积。层数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楼层数,即梯段部分投影到建筑物范围的层数。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与室内不相通的变形缝不计
算建筑面积。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建筑部件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
(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专用的消防钢楼梯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当钢楼梯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并兼用消防,则应按室外楼梯相关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是指电梯轿厢直接暴露,外侧无井壁,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观光电梯在电梯井内运行时(井壁不限材料),观光电梯井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记忆方法】墙地顶、正二层、外一半、斜三净
【真题示例】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下列关于走廊、檐廊、门廊的建筑面积说法正确的是( )。
A.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建筑面积
B.架空走廊,无顶盖无维护设施,可算 1/2 建筑面积
C.檐廊超过 2.2 米,无维护设施(或柱),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D.门廊应按围护结构(设施)外围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答案】C
当我们将视线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细节中抽离,回望这段学习之旅,不难发现,这不仅仅是一场知识的积累,更是一次思维的锤炼。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2024年一造《土建计量》科目中的核心考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系统的学习与实践,考生们不仅掌握了建筑面积计算的精髓,更学会了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建筑环境中灵活运用规则,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展望未来,这份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深刻理解与掌握,将成为考生们在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助力他们在建筑行业的广阔天地中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