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考频分析: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
在工程计价领域,法规的变化总是伴随着合同价款调整的需要。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和行业实践的深入发展,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考试中,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成为考生必须重点关注的领域。
考点二十四、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基准日的确定 | ①对于基准日之后发生的,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②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 ③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 |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 如果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
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
【真题示例】关于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的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实行招标的工程,一般以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42 天为基准日
B.基准日之前国家颁布的法规对合同价款有影响的,应予调整
C.基准日之后国家政策对材料价格的影响,如已包含在物价波动调价公式中,不再予以考虑
D.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国家政策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答案】C
经过对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中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的系统分析,希望广大考生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对新知的敏感度,不断更新知识库,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愿每位考生都能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表现出色,实现自己的专业目标。祝大家备考顺利,取得满意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