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考频分析: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
2024年的一造《工程计价》考试中,物价变化对合同价款调整的影响无疑将成为考核的重点之一。考生们需要深入理解物价变动对工程项目成本的潜在影响,以及如何通过合同条款有效管理这些风险。
考点二十六、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
(一)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P=P0[A+(B1×Ft1/F01+B2×Ft2/F02+B3×Ft3/F03+...+Bn×Ftn/F0n)-1
△P——需要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1、权重的调整
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2、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
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者
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二)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单价跌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调整价格计算原则:涨价以高价为基准去涨,降价以低价为基准去降。
结算价的计算:投标报价± 调整部分
【真题示例1】某市政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确定中标人后,工程于2019年6月1日开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时人工、钢材、水泥、砂石料及施工机具使用费采用价格指数法调差,各项权重系数及价格指数见下表。2019年8月,承包人当月完成清单子目价款2000万元,当月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格确认的变更金额为200万元,则本工程2019年8月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
人工 | 钢材 | 水泥 | 砂石料 | 施工机具使用费 | |
权重系数 | 0.15 | 0.10 | 0.20 | 0.10 | 0.10 |
2019年3月指数 | 100.0 | 84.0 | 104.5 | 115.6 | 110.0 |
2019年4月指数 | 100.0 | 86.0 | 105.6 | 120.0 | 110.0 |
2019年8月指数 | 105.0 | 90.0 | 107.8 | 135.0 | 110.0 |
A.57.80
B.63.58
C.75.40
D.82.94
【答案】D
【真题示例2】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清清单规范》(GB——2013)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承包人投标报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2400 元/t、2200 元/t、2021 年12 月、2022 年7 月造价信息发布价为2000元/t、2600 元/t。则该两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应分别为( )。
A. 2280,2520
B. 2310,2690
C. 2310,2480
D. 2280,2480
【答案】C
经过对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中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考频的深入分析,我们认识到,掌握这一知识点对于考生而言很重要。通过有效的合同价款调整,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在面临物价波动时仍能保持成本和收益的稳定性。这不仅是对考生理解能力和应变能力的挑战,也是对其未来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技能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