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科目考点二十四:项目法人制
一级造价工程师需要学习和掌握与项目法人制度相关的知识。项目法人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种管理制度,它规定了项目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责。一级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需要对项目法人制度有深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的造价咨询服务。
考点二十四、项目法人责任制
董事会的职权——审核、上报、借钱还钱、开竣工。
总经理的职权——组织、编制、培训、拟定。
项目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
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5、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
【例题】在项目法人制中,以下哪项是项目负责人通常需要承担的责任?
A. 仅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不参与项目的决策过程。
B. 对项目的财务风险负有限责任,超出限度的责任由出资方承担。
C. 负责项目从策划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过程,并对项目的成功负有直接责任。
D. 只需确保项目技术的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其他如成本和时间等均由他人负责。
一级造价工程师学习项目法人制是为了提高自己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素养,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的造价咨询服务。通过学习项目法人制度,他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项目建设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