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8-25日
近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江西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25日,考试将于10月30、31日举行,已将考务通知为大家整理如下,来看一看吧!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应试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
报考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人工核查点(附件4),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人工核查点(附件5),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网上填报核查点只能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并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交通运输厅和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联合成立的人工核查点(地址: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专业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相关主管部门(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请至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应试人员初审合格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专业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相关主管部门(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请至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应试人员初审合格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经办人员承诺书;
(2)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等);
(3)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4)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应试人员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核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执行,即基础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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