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二十九:应急预案与施工安全报告
在备考一级建造师(一建)的征途中,深入理解并掌握项目管理中的各项关键考点至关重要。其中,应急预案的分类与施工安全事故报告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不仅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平稳运行,更是衡量一名合格建造师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尺。
考点三十五:应急预案的分类
企业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企业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一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企业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重点规范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应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的特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企业,可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考点三十六: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安监关部门报告。实施总包的程,由总包负责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安监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 | 重大 | 较大 | 一般 | |
上报至 | 国 | 国 | 省 | 市 |
组织调查 | 国 | 省 | 市 | 县 |
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h。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若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由上级政府另行组织调查。 |
应急预案的分类与施工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们共同构建了项目安全管理的坚固防线。作为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备考者,我们不仅要熟记这些理论知识点,更要能够灵活运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