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一建《机电实务》核心考点三十五: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在2024年一级建造师《机电实务》的备考过程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每位考生必须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的关键内容。作为项目实施前的必要准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仅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也体现了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感。
核心考点·3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实施
①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专家论证后的实施要求
①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②论证意见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掌握2024年一建《机电实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每一位一级建造师考生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是对自身专业技能的考验,更是对职业责任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