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
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青海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青海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核的相关事项,以下是相关通知详情,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青海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2022年1月7日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审核编号为1-240号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7日 上午8:30-12:00进行审核;审核编号为241-422号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7日 下午14:30--18:00进行审核。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4楼423办公室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四、资格复核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971-6146535 (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