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应急救援员要求持证上岗!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急救援法》,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综合性常备骨干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就近开展应急救援。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建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服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其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防范和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取得国家规定的应急救援职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这意味着,今后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将需要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果和效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急救援人员将具备更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适应这一要求,相关培训机构和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培训条件和资源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和高效的应急救援服务。
总之,应急救援员要求持证上岗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它将有助于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我们期待着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相信它将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