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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24消考】一消综合能力速学系列(5):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024-06-06 10:57

在消防工程师的考试大纲中,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是检验考生对于消防安全领域法律法规掌握程度的重要考点。尤其是针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更是考查的重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记忆这些关键内容,我们推出了【备战2024消考】一消综合能力速学系列(5):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在这一期的内容中,我们将详细解读第四十七条所列出的六种违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确保考生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各类违法行为的界限,以及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以下就是今天的速学知识点::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二)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在改正期间继续从事相应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五)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六)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

对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通过本期【备战2024消考】一消综合能力速学系列(5)的学习,我们深入了解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一旦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这些知识点不仅对于即将参加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至关重要,也对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能够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社会的消防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最后,祝愿所有备考的消防工程师们能够在2024年的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成为一名专业、合格的消防工程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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