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40:特殊建筑(场所)的避难间
在消防设计与管理中,特殊建筑(场所)的避难间设计因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往往成为考生们在备考一消《综合能力》时的重点和难点。避难间是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设施,其设计与规范涉及众多细节和标准。许多考生在这一部分内容上容易产生误解和计算错误。本期“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40”将聚焦避难间,通过剖析常见的错误和考点难点,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重要知识点。
【考点】特殊建筑(场所)的避难间
避难间设置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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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病房楼和老年人照料设施
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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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靠近疏散楼梯间,不应在可燃物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正下方、正上方或贴邻;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3.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乙级),除外窗和疏散门外,避难间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4.不应敷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
5.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6.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
7.应设置防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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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病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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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2.楼地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大于24m的洁净手术部及重症监护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间避难间;
3.每间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大于2个,每个护理单元的避难区净面积
不应小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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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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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
2.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
3.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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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热打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