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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山东官方查处建设事故

2024-05-09 10:20

建筑施工安全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作为工程监理人员,一定要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近日山东住建厅官方发布通知,针对日照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进行了安排处理,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日照市东港区开元森泊度假乐园项目“5·3”高处坠落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东港区开元森泊度假乐园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日照城投开元森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明,项目负责人童晓廉),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磊,项目经理郑璐),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荣,项目负责人俞卫锋),监理单位为山东天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龙华,项目总监王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鲁建发〔2020〕3号文件关于从严从速落实处理处罚“六个一律”措施规定,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政府投资和国有主导投资项目应谨慎委托建设任务,政府土地出让应慎重选择,直至事故结案处罚执行完毕;将涉事国有企业情况通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

二、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核查结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实施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四、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现场警示教育结束后10日内,将现场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公开。

五、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督,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六、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信恒武、韩景明,电话:0531-51765162,传真:0531-5176516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4日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作为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此次事故的查处也希望各位监理人员都可以吸取经验,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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