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二建报名时间确定:3.20-3.29
近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1年度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1年湖南二建报名时间确定:3月20日9:00—3月29日17:00,优路教育提醒考生注意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错过考试。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21〕4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界定详见附件1《专业对照表》),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四)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五)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核。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表》中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核。
(三)资格复核。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需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核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核公告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核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3月29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此次二级建造师是首次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出现错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进行申请更换),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核。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五、考试方式
(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
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57号)规定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