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云南住建厅发布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云南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确定:2020年8月4日00:00时起至8月14日24:00时止,优路教育提醒考生注意时间,及时报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及考生: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号)、《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要求,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专〔2005〕57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即可报考。审核单位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核查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信息,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属地化要求进行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其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等不符合属地化要求的,报名无效。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8月4日00:00时起至8月14日24:00时止。
三、考试科目及大纲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10月31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0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11月1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09:00~12:00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相近专业满5年)的人员;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及其它相近专业详见附件3。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增项考试。
六、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相关工作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完成。主要步骤有:实名认证注册、考试报名、考试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二)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现场核查地点:云南建设人才培训考核基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1号凯旋利车博汇一栋4楼)。
现场核查时间:8月5日至8月15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诚信承诺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四)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七、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务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6日0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报名期间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改,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考生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碳素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仔细阅读试卷卷本扉页和答题卡上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六)客观题部分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部分核查时间及方式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公布。
(七)考生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八、相关要求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行考试资格审查与执业注册挂钩管理。考试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与考试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范围及其他规定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对上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及相关咨询、考试考务工作。
(三)考生对所填写的报考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受聘单位、从业年限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五)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考和监考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考试时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和监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考和监考带来不便。
(六)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等事宜,请考生关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报考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5633202、0871-65631360、18812282428、18812270160报名咨询电话:0871—68503755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