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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二建报名时间确定:3.14-3.22

2023-03-12 10:29

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云南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确定为3月14日-3月22日,考试将于6月3、4日举行,特此提醒大家注意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错过考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考试地点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16个州(市)均设置考点。由于部分州(市)机位有限,系统将会自动调整部分考生至最近州(市)参考,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查看考点信息,确保按时参加考试。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推迟)考试或调整部分考生考试地区,请广大考生关注报考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专业满 5 年);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三)已取得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增项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毕业证书毕业时间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2023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采用网络平台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时起至 3月22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受聘单位、从业年限等),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其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本人不实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一)考试报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完成。主要步骤有:实名认证、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
(二)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
(三)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两个月内带二维码的参保证明;④其它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四)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承诺事项及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并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以下简称“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


五、缴费时间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要求,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二)缴费时间:2023年3月15日14:00时起至3月23日 17:00 时止。
(三)缴费方式: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缴费。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缴费完毕即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领取发票: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 206 办公室现场办理,个人开具发票: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具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考人员信息花名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26日9:00起至6月4日18:30时止,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模拟答题系统,熟悉考试答题操作。


七、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其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试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本次考试所发布的通告、通知及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官方网站公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 2 小时以内的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
(七)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严禁擅自对考试机进行关闭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九)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十)本次考试客观题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等事宜,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503797、68503798.
技术咨询电话:0871-68013486(报名系统)0871-65631360、65212258(实名认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71-64336702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投诉监督电话:0871-685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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