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工【考前狂背50点】安全生产管理(1—3)
随着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日益临近,优路教育深知每一位考生都站在了备考的冲刺阶段。为了助力大家在这场知识与技能的较量中脱颖而出,我们精心整理了“考前狂背50点”系列资料,旨在为考生们提供深入而清晰的复习指南。今天,我们将聚焦《安全生产管理》科目中的三大核心考点:事故隐患、海因里希法则、危险源。通过深入浅出的解析与记忆要点,帮助大家巩固知识,轻松应考。
考点 1: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考点 2:海因里希法则
(1)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未产生人员伤害)的比例为1:29:300。
(2)事故法则:每发生 330 起意外事件,有 300 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 件造成人员轻伤,1 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3)启示: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考点 3: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种类 |
内容 |
性质 |
第一类危险源 |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例如,炸药、旋转的飞轮。 |
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 |
第二类危险源 |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例如,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
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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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
通过今天的“考前狂背50点”《安全生产管理》科目的知识分享,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对事故隐患、海因里希法则与危险源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优路教育将持续陪伴在大家的备考之路上,提供更多实用的学习资源和贴心的服务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进,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坚定的信心迎接即将到来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挑战!